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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购买房屋合同
写信时间 2021-02-03 发布时间 2021-11-03
信件内容 领导,你好!我市广元市利州区的市民,我想咨询下,现在开发商购买房屋的交易流程,签订认购书-交付首款-签订购房合同-住房局解锁备案,但是认购书买方者有权利不签订吗?同时,按照法律条款说,都是先签订购买合同再进行付钱,为什么广元市购买房屋,交易流程是反的,先交钱后签合同?而认购书必须签订呢?有相关部门负责管理吗?
回复内容

网友: 你好,来信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进行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你反映“为什么广元市购买房屋,交易流程是反的,先交钱后签合同?”的问题。根据《广元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条 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监管机构对预售项目的所有商品房进行网签限制。承购人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监管银行收取购房款后向承购人出具交款凭证,开发企业依据交款凭证向承购人出具收款票据,并向监管机构申请解除该商品房的网签限制。在网签限制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你反映“认购书必须签订呢?”的问题。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房屋预先出售给你,经你们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认购书,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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