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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按揭房屋更换名字
写信时间 2022-07-20 发布时间 2022-07-26
信件内容 你好,我想请问下,我和另外一个人2个人一起购买了一套按揭商品房,是期房 ,还没拿到房产证,只是签了合同,合同应该备案了,现在可以退出1个人名字,只留另一个人名字吗?
回复内容

牟女士:
       你好,来信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相关办理流程回复如下: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变更的设定依据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办房 【2015】45号、川建房发【2015】725号。变更范围包括两种:一是合同备案信息需更正(包括买受人姓名录入错误、证件号录入错误、首付比例或成交金额数字录入错误等)及付款方式需变更。二是增减买受人,在原合同备案信息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买受人(变更后的合同原买受人至少保留一名)。以上两种情况均可申请合同备案变更。需要如下申请材料:
       1.补充合同备案申请书(开发企业配合打印)。
       2.所有买受人的身份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若房屋未办理过按揭贷款需无贷款证明;若房屋已有按揭贷款需将贷款还清后办理,提供贷款结清证明。
       4.所有买受人皆需至现场签字按手印办理。无法到场的需提供公证委托书,委托他人代办。或提供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可强制办理。
       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变更,需开发企业于网签系统提交申请,打印“补充合同备案申请书”,并上传对应申请资料。买受人本人持身份证件及申请资料纸质档至政务中心A203、A204办公室办理,联系电话0839-5572162。

感谢来信,祝好!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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