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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交房7年未取得房产证
写信时间 2022-03-11 发布时间 2022-03-14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家于2014年,购买得广元市利州区,兴和丽景小区一套住房,到目前为止未取得房产证,请领导机构,督促开放商(广元市兴和建设有限公司)办理房产证事宜。
回复内容

杨先生:

你好,来信收悉。现就你所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实,兴和丽景广元市兴和建设有限公司开发,该项目实际修建面积超规划面积,应补缴土地出让金,开发企业因资金问题未补缴,故一直无法办理房产证。市自然资源局按照职能职责依法追缴欠缴的土地出让金。根据工作职能调整,不动产权证办理已于2016年8月18日移交至市自然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建议你向市自然资源局咨询。  市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839-3265706。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好。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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