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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8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2-08-01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广住建函〔2022〕180号

 

向梅委员:

您好您提出《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电动车管理的建议》(第83号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近年来全国多地相继发生多起电动车火灾事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损失。各级政府部门相继出台多个政策文件,以加强电动车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监管。责任分工来看我市居民小区分为物业小区(有物业企业提供物业服务)非物业小区(无物业企业提供物业服务两大类,物业小区由住建部门牵头管理,非物业小区由属地政府牵头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印发《市安委会关于全市住宅小区和楼院电动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消指部关于电动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对电动车消防安全隐患治理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隐患整治责任单位、整治重点和工作时间节点。按照“市级指导,县区落实”的工作机制,市住建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区)住建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广元市物业服务区域电动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政策宣传解答、指导督查考核等工作。

(二)开展专项整治。市住建局印发《全市物业服务区域电动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县(区)住建部门一是对辖区物业服务区域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数量、建筑属性、消防设施配备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以物业小区和楼院为单位建立排查台账,分析查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市共排查出有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场所的物业小区和楼院187个,没有停放和充电场所的物业小区和楼院71个。二是在物业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联合消防、城管等执法部门开展物业服务区域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占用人行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对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场所配备的消防器材、监控设施、充电装置和线路进行了抽查,共检查物业小区和楼院258个,存在安全隐患的小区93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三)完善小区设施。一是对没有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的物业小区要求物业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协商,通过物业企业业主共同出资方式,完善小区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业主出资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自筹。二是对纳入“十四五”老旧小区改造库小区,充分征求业主意见增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纳入改造项目,截至目前,已有科兴园84个小区增设了集中停放充电场所。

(四)加强宣传教育。一是督促物业企业通过在物业服务区域宣传栏、电子显示屏、业主微信群等平台,宣传电动车火灾防范常识、播放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在单元楼道、电梯内、安全进出口等醒目位置公布违法违规举报电话、张贴规范电瓶车停放充电、禁止进梯入户的警示标语、宣传海报,共计发放张贴宣传资料1600余份。二是配合社区网格员、志愿者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引导业主规范电瓶车停放和充电,督促群众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提高火灾防范意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形成小区电瓶车消防安全隐患治理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物业小区停放充电场所设置不合理,仍存在电动车和新能源车混停混充现象;二是个别小区业主安全意识不强,不服从小区管理,“飞线”充电现象仍时有发生,屡禁不止;三是部分未改造的老旧小区充电线路设施老化,加之规模较小,现有场地已无法满足小区电瓶车停放和充电,造成业主乱停乱放,存在安全隐患。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主体责任。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上级关于电动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指示精神,特别是临近岁末年初,人员流动性较大、处于用电高峰,小区消防安全形势紧迫,压实压紧各县区住建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主体责任,确保物业小区不发生电瓶车消防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一是联合消防、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街道社区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特别是在元旦、春节等重要时段,增加检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进梯入户、“飞线”充电等“顽固”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未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物业服务企业扣减信用分并全市通报,对违反《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又屡教不改的个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向公安、消防等执法部门举报。二是我局将通过“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大对各县区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治理工作开展不力或发生电动车火灾的县区住建部门将进行约谈、通报,并函告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三)完善小区消防安全设施设备。一是紧抓老旧小区改造良机,在改造实施过程中拆除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清理规范小区消防通道,完善小区消防设施。二是将无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电气设备、线路老化等隐患较大的老旧小区纳入明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优先实施。三是在改造中通过资源整合,对规模较小又相邻的小区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充电设施建设。四是对未纳入改造的小区,会同办事处、社区指导成立业委会,积极协调引进社会力量与业委会协商参与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切实消除小区消防安全隐患。

尊敬向梅委员,感谢您对我市老旧小区电动车管理的关心、帮助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0日

 

(联系人:赵强,联系电话:13981218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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