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提升建筑垃圾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健全完善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我局拟编制《广元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5-2035)》,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元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5-2035)。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最高限价:290000.00元。
4.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5.合同履行期限:(1)签订编制服务合同后5日内完成现场调研、基础资料收集;(2)2024年11月1日前形成规划初步成果;(3)2024年11月10日前形成正式成果。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2.途径:在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示公告栏目选择本公告获取磋商文件(http://jsj.cngy.gov.cn/);
3.方式:自行在线免费下载。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时间:2024年10月10日8时30分00秒至8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
2.地点: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612号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群众接待室。
3.方式:现场递交。
五、磋商
1.时间:2024年10月10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地点: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612号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应急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单位名称: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
3.现场咨询: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612号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512办公室。
4.电话咨询:0839-3270906。
附件: | |
《广元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5-2035)》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此为准).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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