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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机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2-01-12 18:05 字体: [ ]


 

根据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元市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予以公告,并就资格复审及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名单

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相关安排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月20-21日

2.资格审查地点: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人事科4-16(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612号)

3.联系电话:座 机:0839-3322365

            手 机:18113695669           

(二)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2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特别提示: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在两天内进行。2022年1月20日只审查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1月20日的资格审查截至当日16:30。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1月21日进行(即1月21日只审查递补人员,审查截至当日16:30)。

2.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参加资格审查或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通过资格审查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相关规定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二)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定。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且由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三)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相应市级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四、疫情防控事项

根据当前疫情情况,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请配合做好防疫检查等工作。

(一)考生应按要求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提前到达面试考场候考,主动出示本人《考生个人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2)、当天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以及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接受体温检测。 

(二)面试当日体温检测高于37.3℃的考生,引导前往临时隔离观察点,再次进行体温检测,若体温仍然偏高者按疫情防控要求处理。

(三)从四川省外到广的考生,需提供“5天3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前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到广后第5天开展第3次核酸检测)。从涉疫地区到广的考生,按属地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四)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面试当天不能到达考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生请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考点、参加面试期间,除身份核验、面试答题环节外须全程正确佩戴医用口罩。

(六)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七)考生应当切实增加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不到人群拥挤、通风不好的场所,不到疫情防控处于中高风险等级的地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注意规避疫情风险。外省市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来广准备,考试期间需入住宾馆的,请选择有资质并符合要求的宾馆,并提前了解疫情防控要求。

(八)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根据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我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未尽事宜请详读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元市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附件:1.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名单

                 2.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生个人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2日


附件1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名单

 

报考单位

报考职位

职位编号

招聘人数

姓  名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政策性加分

笔试总成绩

岗位名次

备注

广元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210223

1

马少峰

1122507011710

59.2

 

59.2

1

进入资格审查

刘海河

1122507011708

56.3

 

56.3

2

进入资格审查

金  武

1122507011709

54.2

 

54.2

3

进入资格审查

 

 

 


附件2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

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生个人健康申明

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为了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人已充分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应遵守的相关规定,作出以下承诺:

姓   名

 

籍贯

 

毕业院校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本人考前14日内住址(请具体到街道/社区及门牌号或宾馆地址)

 

1.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是□ 否□

2.本人是否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是□ 否□

3.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

是□ 否□

4.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从中、高风险地区入广。

是□ 否□

5.本人疫情期间是否从境外(含港澳台)入广。

是□ 否□

6.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是□ 否□

7.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与来自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有接触史。

是□ 否□

8.过去14日内,本人的工作(实习)岗位是否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

是□ 否□

9.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是否有上述1至8的情况。

是□ 否□

本人承诺:我将如实逐项填报健康申明卡,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和制裁。


本人签名:______________                填写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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