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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 广住建撤回告字〔2022〕1号

发布机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2-06-14 13:58 字体: [ ]

广住建撤回告字〔2022〕1号


广元市一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核查,你单位注册人员数量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条件的要求,经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责令你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你单位仍未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做出撤回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处理决定。

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罗榕豆,联系电话:0839-5572083)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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