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单位职能简介...............................................1
(二)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1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2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2
(一)收入预算情况................................................2
(二)支出预算情况................................................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3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3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3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4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4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5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5
十一、名词解释........................................6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城市建设事务中心职能简介
负责市城区道路、桥梁、隧道、休闲长廊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日常维护管理;协调推进市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参与市城区市政设施设计审查、施工过程质量监管和竣工验收等;配合做好地下管线及窨井设施管理,组织协调市城区排水防涝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城镇燃气行业指导协调服务工作;加挂市栖凤湖事务中心牌子,负责栖凤湖日常管理,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做好栖凤湖配套设施的建设、维修、管理等;挂牌市海绵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增加承担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及信息平台维护等事务性职责。
(二)广元市城市建设事务中心2023年重点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二是加快推进老旧燃气管网改造项目实施,全力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力争2023年底完工燃气项目10个。三是加快实施广元市中心城区2022年-2024年市政道路海绵化提升改造项目。四是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护维修,确保维修质量,城市道路完好率不低于95%,力争2023年城市市政设施面貌有较大改观。五是牵头做好城市防汛工作,推进内涝点整治消除,确保2023年城市安全度汛。六是加快推进莲花片区配套道路、泰山路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城市建设事务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2022年预算在职22人,退休8人。
广元市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市政维修管理办公室、财务室、工程管理办公室、市政维修监理办公室。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城市建设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城市建设事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423.2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1.34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84.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城市建设事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423.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3.2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城市建设事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42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4.2万元,占93.15%;项目支出29.04万元,占6.8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城市建设事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23.24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81.3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3.2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7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6.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9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城市建设事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3.2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4.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34万元,占9.29%;卫生健康支出13.73万元,占3.24%;城乡社区支出336.23万元,占79.44%;住房保障支出33.94万元,占8.0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9.3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3.7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2023年预算数为336.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运转基本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3.9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城市建设事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7.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奖金、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津贴补贴等、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36.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城市建设事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0.05万元。
2023年公务接待预算安排0.15万元,比2022年减少0.05万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安排0万元,与2022年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3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城市建设事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城市建设事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广元市城市建设事务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广元市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广元市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业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29.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04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为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指拟定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部管行业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广元市城市建设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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