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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15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市局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 2020-12-02 14:47 字体: [ ]

雒缨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法律宣传、落实主体责任,防止高空抛物、坠物事件发生的建议》(第15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高层建筑高空抛物、坠物现状

伴随城市的快速发展,高层建筑越来越多,高空抛物、坠物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危害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街道办事处、社区因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相应的专业人员等原因,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二是履职不到位。个别物业企业重视程度不高,履行排查职责不到位,未定期开展高层建筑高空抛物、坠物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不及时处置。三是宣传不到位。虽然对高层建筑高空抛物、坠物相关知识进行了宣传,但从整体上看,还存在着相关知识宣传不够,杜绝高层建筑高空抛物、坠物良好习惯还未养成,业主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近年来高层建筑高空抛物、坠物多发问题,我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积极应对高层建筑高空抛物、坠物问题发生。一是督促各县区住建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按照属地原则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定期组织开展排查。房屋所有权人及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发现高空抛物、坠物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印发了《关于开展既有建筑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排查及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住建部门、各物业企业提高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加强高层建筑隐患排查,抓实问题整治,强化组织宣传,确保取得实效。三是加大高层建筑高空抛物、坠物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要求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由物业服务企业做好隐患排查,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销号,并制定应急预案,建立防范高空坠物的长效机制。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按照属地原则,由各业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负责,切实做好隐患排查及防范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切实减少高层建筑高空抛物、坠物事件发生,全力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压实责任。督促各街道办事处、社区进一步落实责任,定期组织开展高层建筑高空抛物、坠物安全隐患排查,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销号,及时处置。加强对各县区、各物业企业高层建筑高空抛物、坠物履职情况的督查检查,对履职不到位,落实责任不力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二是强化宣传。借助广播、电视、小区宣传栏等媒介广泛宣传防范高层建筑高空抛物、坠物法律知识。组织开展禁止高空抛物、坠物主题活动,促进市民养成禁止高空抛物、坠物的良好习惯。三是加强排查。组织各县区、各物业企业常态化开展高层建筑高空抛物、坠物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0日

(联系人:吴浩;联系电话:13881289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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