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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13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市局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 2020-12-02 14:47 字体: [ ]

袁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停车难通行难的建议》(第13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停车难通行难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停车难通行难”是当前我国城市治理工作中普遍面临的共性难题之一,随着机动车保有量逐年攀升,我市停车难通行难的问题也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市路网结构不优。一是由于我市属于河谷廊道型城市,受地形因素的制约,片区之间的交通转换过于依赖仅有的几条交通干道,作为“毛细血管”的次干道、支路比例偏低,交通流量过于集中,造成在劳动大厦路口、蜀门北路等主、次干道交叉路段通行能力低。二是在道路供给方面,虽然市城区道路长度和面积不断增加,但人均道路面积率却逐年降低,城市道路规模增长仍然低于交通需求的增加。

(二)车位供需矛盾突出。截止2019年底,在利州区登记的机动车约18.5万辆(不含外地登记在市城区使用的车辆),市城区医院、住宅小区、商业体等现有停车泊位约6.8万个,对外开放约2万个,供需严重失衡。同时,停车泊位结构性矛盾突出。在公共停车泊位中非占道停车泊位仅占37.46%,占比过低,60%以上的车辆需占道停放,尤其是在老城多数居民小区没有停车场,停车泊位供给不足十分突出。

(三)停车管理有待加强。一是市城区部分高层建筑临街退让红线区域与人行道合二为一,停车泊位设置权、管理权等不明确,部分小区规划时在人行道上配建有停车泊位,纳入公共停车泊位统一管理矛盾较大;二是网格化管理落实不到位,对市城区部分路段、时段车辆违法停放、私设停车泊位、安装地锁等巡查监管有空档,部分学校、医院、农贸市场等周边违停现象较突出,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研究配套不够。

(四)价格杠杆作用不明显。现行收费标准制定时期,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还很低,停车资源供需矛盾并不突出;路内路外停车收费差距没拉开,室内停车计费起价高于路内,不利于室内停车泊位有效利用。同时,实行市场调节价停车泊位收费偏高。如一些大型商业体、宾馆酒店停车收费普遍高于政府定价,致使占道停车成为大多数市民的选择。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解决停车难通行难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点民生工程来抓。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出台了《广元市打好市城区缓堵保畅三年攻坚战总体方案》,通过实施道路微整形、开门、停车归位、公交优先、交通优化“五大行动”;依法治理提升、交通建设提升、交通结构提升、智慧交通提升、交通文明提升“五大”工程;构建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机制、道路规划建设项目化机制、交通影响评价机制、交通设施维护保障机制、城市交通综合评价机制“五大机制”等系列措施,全面提升城市交通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水平,保障城市交通有序畅通。

(一)努力提升道路通行能力。一是全面完成劳动大厦路口、万缘大桥及延伸段、滨河北路等路段的扩宽改造工作,进一步提升现有道路承载能力。二是持续提升城市道路维护管理水平,积极保障行人出行。今年以来,常态化维护沥青(砼)路面8300平方米,维修人行道方块砖、花岗石、透水砖、青石板约7620平方米,更换路沿石约680米。同时,按照市政基础设施精细化管理相关要求,拟于近期对滨河北路、石器路、瓷莲路、电子路、春馨园门口、澳援大桥西侧下穿等节点进行路面改造。

(二)积极推进智慧停车场建设。2016年以来,投资l.97亿元在启明星花园南侧、双羽凤凰城步行街、国大西侧、古堰路新建4个停车场,新增停车位960个,并于2019年引入社会资本继续建设中心城区智慧停车场项目。目前万缘步行街和兴安中学两个点位已进入实施阶段,预计建成后将再新增停车位约1100个。同时,积极探索“智慧+停车”模式,提升停车效率,目前智慧停车运营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智慧停车云平台、停车APP已完成开发工作。

(三)研究制定调价方案。20197月,市发改委会同市级停车管理相关部门单位制定了价格调整工作方案,经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进行成本监审,成本监审结论不支撑大幅调整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导致制定调价方案难度加大。经研究决定以有利于城市交通缓堵保畅的方式,制定了《市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差别化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对停车收费标准进行结构性调整以实现价格调整。于2019930日印发相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在收集采纳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于201912月再次征求了部门意见,但综合各方意见以及国家、省对调价工作的要求和疫情等影响因素,当前开展调价工作不合时宜。

(四)强化制度建设。一是由市城管局牵头起草了《市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并修订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目前两个办法已完成意见征求、专家论证,正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即将报市政府审定。同时完善了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行为管理体系,将车辆违法停放、占用公共资源私设停车泊位等行为纳入失信管理。二是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市发改委牵头草拟了《广元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已进入合法性审查程序。此办法主要从三个方面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在定价原则和机制上,坚持“路内高于路外”原则,突破按成本定价办法,适当扩大路内路外停车设施之间收费差距;在标准调整上,推行差别化停车收费,结合停车资源供需实际,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化收费管理,抑制不合理需求,缓解交通压力;在自主定价管理上,明确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定价原则和价格调整行为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近年来我市停车难通行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缓解,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解决该问题是一项长期任务。您提出的增加停车泊位、完善收费价格、用好地下停车场点、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等五条建议非常好,大部分内容已经在推进之中,下一步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继续细化落实。

(一)保障停车泊位供给。一是经市城管、住建、自然资源、交警等部门现场勘查后,近期拟在市城区74个路段新增道路临时停车泊位4213个。二是继续加快推进智慧停车场项目建设工作,加快对发改委宿舍、棉纺厂东侧等9个拟建点位的前期论证工作。三是积极做好大型小区物业企业协调工作,争取将闲置的地下停车位对外有偿开放。

(二)完善价格管理体系。一是加快出台《广元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力争近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定。二是加快出台《市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差别化收费标准调整方案》,目前有序推进中。

(三)改善道路通行能力。继续按照《广元市打好市城区缓堵保畅三年攻坚战总体方案》要求,加快环城南路改造项目、阜康大道、西二环延伸段、凤凰山隧道等道路工程建设进度,进一步完善城区路网体系;有序开展道路“微整形”工作,对局部拥堵道路进行拓宽和维修改造。同时,加大对学校、医院周边的道路改造和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切实保障现有道路的通行能力。

(四)提升管理能力。一是严格落实“四定”网格化管理要求,加大交通高峰时段和学校、医院、大型商贸区等重点区域车辆停放秩序管控,突出侵占盲道、消防应急通道、私划私设停车泊位等违法行为整治。对私设泊位、未经许可擅自投放共享自行车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二是取消已建智慧停车场周边临时停车泊位,完善停车诱导设施,引导车辆进入地下停车场停放。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0日

(联系人:周元;联系电话:1811369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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