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元市建筑业诚信企业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2-12-28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广住建〔2022〕390号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建环局,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企业:

按照《关于印发<广元市建筑业诚信企业评选办法(试行)>(修订版)的通知》(广住建〔2022〕112号)、《关于修订<广元市建筑业诚信企业评选办法(试行)>(修订版)相关条文的通知》(广住建〔2022〕376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2年度广元市建筑业诚信企业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注册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业企业(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具备《广元市建筑业诚信企业评选办法(试行)》(修订版)第六条所列条件,且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无修订后的第七条所列禁止申报情形的,均可按照自愿原则申报参加评选广元市建筑业诚信企业。

在2022年度内,施工企业、勘察设计企业、 监理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最短公示期为3个月或6个月的,按《“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指南》申请修复并通过原处罚机关审核同意的,可按照程序申请参评诚信企业。

二、申报时间。2023年1月9日至1月16日。

三、申报资料。企业申报时应当自愿提交《信用承诺书》,按照《建筑业诚信企业评选申报书》(附件1)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业绩信息、良好行为信息、质量安全信息,依照《申报书》格式将各类资料分类汇总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制作与申报资料完全一致的PDF格式电子文本。

本次评选不收取纸质资料,申报资料原始文本由申报企业妥善保存。县区申报企业将PDF格式申报资料报注册地主管部门审核,市直属企业直接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市建筑业协会负责报名工作)。

四、评选程序。严格按照《广元市建筑业诚信企业评选办法(试行)》(修订版)第九条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落实责任。市、县区住建部门要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切实加强建筑业诚信企业评选工作的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申报企业上报资料审核工作,严格按程序要求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初评、评选,确保评选工作质量。

(二)明确时限,按时完成。请各县区于2023年1月31日前完成初步评选,并将加盖公章的《广元市建筑业诚信企业评选初审通过汇总表》(附件2)及企业上报的PDF格式申报资料打捆报送市建筑业发展事务中心。

市建筑业事务发展中心:张成邦   电话:18113695623

市建筑业协会:龚继涛           电话:18283902478

邮箱:1653029030@qq.com


附件:1.建筑业诚信企业评选申报书

2.广元市建筑业诚信企业评选初审通过汇总表

3.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订《广元市建筑业诚信企业评选办法(试行)》(修订版)相关条文的通知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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