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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01 来源:市局办公室 分享: 【字体: 打印

广住建〔2020〕273号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建环局,市级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0年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20〕242 号)和市质量强市办有关“质量月”活动部署,经研究制定了《2020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按方案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开展“质量月”活动。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日


2020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质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0年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20〕242 号)和市质量强市办关于开展质量月活动的有关要求,全面深化质量强市战略实施,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建设质量强市、决胜全面小康。

二、活动内容

(1)开展质量宣传活动,营造质量发展良好氛围。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辖区所有参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召开质量安全管理培训和动员会,动员所有在建项目在施工现场至少悬挂2幅“质量月”活动宣传条幅,要突出“质量月”活动主题,扩大“质量月”活动的宣传和影响范围。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工具,采用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质量知识,加大宣传声势。各项目责任主体要以“质量月”活动为切入点,认真针对各自项目实际开展质量安全常见问题的治理工作,切实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强化全员质量安全意识。

(2)推行工程质量手册制度。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和现代媒体,统筹线上线下,加大对《四川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宣贯力度,增进企业对手册的认识和理解、执行,提升质量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一是加强手册宣贯。要全面系统开展手册培训,多渠道、多方式解读手册内容和要求,增进企业和从业人员对手册的认识和理解。要将手册内容纳入建筑工人技能培训体系,使一线作业人员知手册、懂手册、用手册,解决好手册落地“最后一公里”难题。二是开展手册示范活动。要坚持样板引路、试点先行,选取部分企业和项目,将手册要求与现场项目管理相结合,尽快落地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示范作用的工程项目,助推手册落地见效。三是强化手册执行督促指导。要积极组织开展手册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执行良好的企业和项目给予评优评先等激励支持,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全市通报。

(3)组织观看线上“质量管理大讲堂”活动。根据省住建厅安排,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和辖区在建项目管理人员及工人观看学习有关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装配式建筑质量管理、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网络视频访谈”、“质量管理”、“公开课”、“公益讲座”等线上活动。扩大质量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实效。

(4)持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广元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围绕目标,广泛动员,推动全市上下继续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推动质量提档升级。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精品工程、优质工程创建活动有效开展,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有效遏制,不断提升我市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安全满意度。

(5)强化典型示范引领,狠抓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要以“质量月”为契机,针对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积极推行样板引路制度,开展质量技术研讨、职工技能比赛等活动,加强施工现场一线人员培训,提升质量意识和操作技能水平,下大力气消除质量通病,努力确保工程质量优质。有条件的要组织开展现场观摩会。

(6)大力开展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检查,提升质量监督效能。结合建筑施工乱点乱象整治,一是积极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在监理、施工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抽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实施跟踪监督,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及时分析质量监督工作状况,寻找质量监督薄弱环节,创新质量监督方式,提升质量监督效能。二是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结合实际,明确活动目标,制定活动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做好动员部署,确保“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务求取得实效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充分调动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各方责任主体的积极性,凝聚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共识。要扎实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精心精准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加大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力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提升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意识,规范质量管理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低劣的工程,要从严查处并予以曝光。对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要予以表扬。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质量月”活动信息的跟踪统计,掌握相关动态,认真做好有关活动文字、图片、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同时要及时总结分析“质量月”活动成效,并于2020年9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有关图片及视频报市局质安站,以便及时汇总上报省住建厅和市质量强市办。

(联系人及电话:仲彩霞; 0839-3260173;QQ:313763429。)

附件:1.2020 年四川省住建行业“质量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2.2020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宣传口号

附件 1

2020年四川省住建行业“质量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报送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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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0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宣传口号

主题:建设质量强国 决胜全面小康

1.中国质量 共创共享

2.共建中国质量 共享质量成果

3.优化营商环境 建设质量强国

4.构筑质量安全 享受质量幸福

5.齐抓质量提升 共建质量强国

6.夯实质量基石 共筑强国梦想

7.弘扬工匠精神 打造优质品牌

8.大力提升质量 增强消费信心

9.全面提高质量水平 推动复工复产达产

10.坚守质量底线 助力脱贫攻坚

11.增强质量优势 决胜全面小康

12.推动高质量发展 享受高品质生活

13.全民关注质量 质量服务全民

14.坚持质量第一 建设质量强国

15.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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