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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规划和建设局关于实施城建档案管理员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2-24 来源:admin 分享: 【字体: 打印

 

广规建发[2011]17号

广元市规划和建设局

关于实施城建档案管理员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规划和建设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城建档案进馆质量和城建档案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关于实行城市建设档案馆馆长、城建档案管理员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建教培[1997]34号)、省建设厅《四川省建筑业企业推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暂行规定》(川建发[2003]3号)等文件要求,经市规划和建设局研究决定:自2011年3月1日起在我辖区范围内实行城建档案管理员持证上岗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11年3月1日后申报或开工的建设工程项目,在签订《广元市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责任书》时,需出示“城建档案管理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二、3月1日前开工或竣工的建设工程项目,在报送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时,必须交验“城建档案管理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三、凡在我市辖区内的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未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的,其工程档案不予验收、备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档案管理员  持证上岗  通知                 

    广元市规划和建设局办公室          <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2011年2月21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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