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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延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7-04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不断提高投标人便捷度,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竞争充分,经我局研究,决定延长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我市行政辖区范围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确保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不少于投标截止时间。

二、注意事项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限要求的(如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招标人因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导致投标截止时间发生变动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应相应进行调整,确保不少于投标截止时间。

三、工作要求

本通知自印发起施行。凡未按照要求落实,导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少于投标截止时间的,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行为规范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广发改〔2021〕437 号)规定(《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行为规范评价标准》“不良行为”第34项),对招标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扣减行为规范积分,并同步推送至信用中国(四川广元)进行公示。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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