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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优化 审批提速五条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2-09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优化审批提速五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元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31日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优化审批提速五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改革,进一步推动精准施策管理、提升审批效率,主动服务和全力保障海绵城市建设等重点项目落地开工、竣工投产,特制定以下五条措施。

一、部门协同,一次审查。在项目规划方案经规委会审查,原则通过还需作进一步修改时,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方案修改内容一次性修改完善并形成书面意见与设计方案文本一并审签。方案文本签批后,由自然资源部门出具批复文件,从而实现优化审批提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点项目加快推进。

二、分部出图,分部财评。针对施工图审查、财评等关键保障要素,可以采取“分部出图、分部财评”的方式,分阶段(基坑、地下室、地上部分)、分标段(市政工程)、分子项、分单体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成熟一个先行财评一个。对于政府投资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的项目,按照《广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在取得概算批复后,由财评部门及时出具审核意见,先行启动招标工作,事后再出具正式财评结果。

三、容缺开工,追加许可。针对不具备某个手续办理条件但又亟须进场开工的项目,可以采取“容缺后补”的方式,在符合规划要求和保证项目质量安全的基础上,由项目建设单位签订承诺书后,由住建部门出具书面意见允许先行开工建设,待具备办理条件后再补办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等手续。

四、健全机制,快拆快改。针对涉及杆管线迁改(保护)的项目,建立项目杆管线迁改联席会议制度。在项目方案审定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提前介入,会同经信、管线权属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确定项目杆、管、线的保护(迁改)方案,及时启动保护(迁改)工作。

五、联合验收,限时办结。在项目具备验收条件后,实行“统一组织、一车到场、联合勘验、限时办结、统一反馈”,即由联审中心组织相关部门业务人员,在规定时间统一乘车前往项目现场,开展联合勘验,各部门在8个工作日内限时出具验收意见并反馈至市联审中心,由市联审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统一反馈验收项目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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