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我局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广元销售分公司提交的燃气经营许可证(雪峰加气站CNG、剑阁拐枣加气站LNG)重新核定的材料进行了审查和现场核验,并将初审意见进行了社会公示,现将审批决定(同意,详见附件)予以通告。
附件:广元市燃气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一览表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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