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我局对你单位申报的“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内科住院楼装修项目”工程进行了消防验收。
一、工程概况
该装修工程位于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490号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内科住院楼,内科住院楼室内装修面积为19291.21平方米,建筑装修层数为地上9层,建筑高度34.05米,耐火等级为一级。该内科住院楼于2006年7月通过消防验收,此次针对装修重新进行了消防设计。
二、验收意见
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6-2016)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广公消审字〔2018〕第0050号、受理凭证号为广公消审凭字〔2018〕第49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为四川南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地址位于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万源片区(市检察院北侧)福源金都2-4号1006室,报告编号为2020-0049。
2020年10月27日,你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了消防竣工验收,我局从专家库随机抽取3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该项目进行资料审查、现场检查及功能测试,综合评定该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合格。
工程投入使用后,你单位应建立维护保养制度及台账,完善相关资料,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证完好有效;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
工程如需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应依法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机构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投入使用、营业前应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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