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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规划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4-18 来源:admin 分享: 【字体: 打印

广规建发[2011]基21号

广元市规划和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规划和建设局、开发区分局,市属各监理、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现就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

    抓好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集中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针对去年下半年,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必须增强抓好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正确处理企业效益、工程进度与安全生产的关系,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把责任目标层层分解到每个基层单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完善制度,从源头上防范

    (一)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工作。凡是没有取得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不得从事建筑活动;凡是未取得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的,一律不得在相应岗位上任职。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的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不重视、不整改、不落实的企业,以及发生安全事故特别是三级以上重大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从严查处。

    (二)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劳务用工制度。劳务作业应由具备劳务资质的劳务企业承担,严禁无资质的作业队伍和人员承揽劳务分包工程。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制度,督促施工企业认真开展岗前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和防护能力。

    (三)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建筑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建设部关于建筑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要求,落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到人。落实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防护到位。

    (四)抓好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工作。建筑企业应根据工程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应急抢险队伍和抢险设备,做好应急演练工作。

    (五)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各建筑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施工保障体系,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评价方法,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制度。

    三、突出重点,制定措施,控制事故发生

    建筑企业应根据项目特点确定危险源,制定危险源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确保安全生产。

    (一)抓好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施工起重机械安拆队伍必须具备资质,安拆前应制定安拆方案;操作、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上岗和违章安拆、操作、指挥行为;杜绝不合格起重机械及带病作业行为。

    (二)加强坍塌事故的预防控制。重点抓好承重支撑系统、基坑支护、脚手架、房屋拆除等易发生坍塌事故的施工部位和环节,必须有专项施工方案和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

    (三)加强高处坠落事故的治理。高处坠落是我市历年来发生较多的安全事故,均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缺乏,盲目蛮干所致。各企业要着力做好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加强对防护措施和作业行为的日常检查,一旦发现安全防护不到位、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以及其它严重违章违规行为必须立即责令其停止施工,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教育,严肃处理违章作业人员。

    (四)加强施工用电管理。施工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电线必须穿管保护;机械设备必须“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专人管理。

    (五)加强安全设施设备的质量检测。重点做好钢管、扣件、大型机具等进场检查,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能,严禁不合格材料用于安全设施。

    四、强化检查验收,落实责任

    (一)各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验收制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安全设施使用前应进行检查验收合格,才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资料存档,接受监督部门检查。

    (二)建筑企业要经常性开展项目安全评价,通过项目安全评价落实项目安全管理措施。

    (三)项目部要每天进行安全隐患自查,要针对每一个危险源开展自查,自查结束后,形成自查报告,经项目负责人、企业安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在每月的10日、20日、30日报送监督部门备案。自查报告要如实反映问题及问题整改情况。

    (四)监督部门要认真督促落实。对未报送自查报告或自查中弄虚作假的,列入重点监管和严厉查处的对象,并按照《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进行扣分处理,不予企业资质申级、增项、延期。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施工  安全  通知                       

  广元市规划和建设局办公室          <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2011年2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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