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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汛期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会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7-15 来源:admin 分享: 【字体: 打印

广规建住发[2011]基90号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关于开展汛期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会战的通知

各县区规划和建设局、市级各建设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并确保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会战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认真吸取近期我省接连发生交通和矿山多起安全事故造成多人死亡的沉痛教训,有效遏制事故多发势头,确保我市在进入汛期,洪涝、高温、雷电等恶劣气候条件下的建筑施工安全稳定,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安排,我局决定从7月15日至10月15日在全市开展汛期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会战”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会战”)。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和谐的建筑施工安全环境为目标,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集中时间和力量,对我市建筑施工各类事故隐患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整治,加强防范,确保安全生产。

二、工作目标

    通过“百日会战”专项行动,进一步摸清全市建筑施工各类事故隐患底数,实施动态监控,对各类事故隐患实行限期整改;对列入治理范围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逐步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严防各类事故。

三、工作重点

    对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以预防高处坠落,基坑坍塌、施工触电监管为重点,以重大危险源、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施工现场为主战场,对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凡是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都要列为重点,进行彻底治理。

四、时间安排

    从7月15日开始到10月15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细化方案阶段(7月15日至7月20日)。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市级各建设单位应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项目工程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百日会战”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并于7月20日前将本单位的行动方案报市质安站(0839-3260173,可报送电子文档)。

    (二)排查整改阶段(7月21日至9月20日)。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市级各建设单位负责排查本地区或所属工程项目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进行梳理造册,制定整改计划,做到边排查边整改。对列入整改计划的较大以上安全隐患要制定详细的治理方案,并组织专门力量,限期进行专项治理。各单位排查出的较大事故隐患及整改计划,要在8月20日前报市质安站。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21日至10月1日)。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市各建设单位对本地区或所属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及工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总结报告于10月1日前报送市质监站(0839-3260173);10月1日至10月15日市质安站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区“百日会战”成果进行抽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市级各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整治目标、时间安排,狠抓隐患排查、整治措施的落实,切实做到“五个到位”。

    一是领导到位。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市级各建设单位要坚持领导亲自挂帅,深入施工企业及工程现场,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好行动的组织检查协调工作。

    二是自查到位。“百日会战”以建设单位排查和施工企业自查为主,做到“五查五看”:查领导,看组织是否落实到位;查重点岗位,看排查是否彻底、不留死角;查制度,看措施是否可行、具体;查整改,看隐患是否消除;查应急救援,看救援机制是否反应快速敏捷,救援人员和救援物资及装备是否落实。

    三是督导到位。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市级各建设单位要组成由领导、专业技术和安全监管人员组成的督查组,对重点企业和施工现场实行重点督查,及时解决排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扎实推进“百日会战”的开展。市质安站将对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市级各建设单位的“百日会战”工作实施不定期抽查。

    四是隐患整改到位。此次“百日会战”要与完善安全“双基”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对存在的各类隐患要进行认真排查梳理,加大资金投入,限期整改,排查和整改工作要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排查出来的较大以上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依法责令停工、停业整顿,并追究企业相关人员责任。

    五是宣传教育到位。要利用电视、广播、板报等传媒,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尤其要重视开工和复工期间一线作业工人的安全培训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的作用,通过各种渠道认真听取他们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百日会战”宣传教育活动,向社会公布重大隐患举报电话,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不断提高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开展  汛期安全生产  百日会战  通知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办公室    <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2011年7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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