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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港澳援助项目质量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7-21 来源:admin 分享: 【字体: 打印

 

广规建住发[2011]79号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广元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关于开展港澳援助项目质量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规划和建设局、县区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各援助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7月18日全市港澳援助项目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港澳援助项目建设程序,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经研究,决定市县两级联动,对港澳援助项目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规划和建设局对本辖区援助项目进行全数检查,重点检查基本建设程序、招投标、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设计变更、竣工验收备案、后续管理措施、已完工程的资料收集归档情况、项目信息公开情况等内容。请各县区在7月30日之前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市局建管处。

    二、市局将在各县区检查的基础上,于8月1日至5日进行重点抽查。

    三、各援助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相关责任人员要切实到位履职,工程资料要整理规范,做好迎接检查工作。

    联系人:杨  纲(传真:3265038,手机:13881218883)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港澳援助项目  检查  通知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办公室     2011年7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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