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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化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率先实施容缺受理审批

发布时间: 2017-05-19 来源:gyjswpsf 分享: 【字体: 打印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 “放管服”改革精神,更好地服务于昭化区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开辟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加快“五个昭化”建设步伐。4月中旬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将重点项目的建设手续实行“容缺受理审批”工作机制。

一是容缺受理适用范围。列入区级以上(含区级)重点项目年度计划的工业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区政府指定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投资的项目;保障性住房(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和涉及本条第 2项的拆迁还建项目(不包括商业性房地产开发拆迁还建项目);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的项目。二是容缺受理审批运作办法。容缺受理涵义:凡纳入区政府重点工程的项目,在其基本审批条件已具备(即申报材料主件齐全),而其他条件和申报材料尚欠缺的情况下,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先予以受理,在申请人承诺时间内将所欠缺的材料补齐补正的基础上,规划股、质安站、建管股先行办理规划、报监登记和施工许可手续,申请人凭以上手续的复印件或副本先行开工建设。在承诺的时间内补齐补正申报材料后再行领取相关手续原件。如申请人违反诚信承诺不按期补齐补正申报材料的,建设局有权将批文作废或收回证照同时依法处理。具体申报流程详见昭化建设正式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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