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测算,2017年市城区内市政项目、房建工程(除厂房)应需求预拌混凝土共225.78万方,砂浆60.38万方。其中:市城区内市政工程共14个,混凝土使用量约24.5万方;市城区内房建项目共 61个,面积总计 411.21万平方米(含厂房面积86491.31平方米,因厂房为钢架结构,使用混凝土、砂浆较少),故使用混凝土、砂浆的房建项目面积共402.56万平方米,需求预拌混凝土 201.28 万方,预拌砂浆 60.38万方。
根据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配合比,一方混凝土需要砂0.50方、石子0.68方,一方砂浆需要砂1.15方。2017年,共需砂182.32万方、石子153.53万方,共计需砂石约335.85万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