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表扬对外开拓先进建筑业企业的通知》(川建建函〔2022〕1484号)要求,我局对广元市永昌建设有限公司提交的对外开拓申报材料进行了初评,符合申报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6月2日至6月9日。对初评结论持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提出书面投诉。投诉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署名,并于2022年6月9日前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18室,逾期不予受理。如公示期间无异议,将按文件通知要求上报省住建厅复审。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日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表扬对外开拓先进建筑业企业的通知》(川建建函〔2022〕1484号)要求,我局对广元市永昌建设有限公司提交的对外开拓申报材料进行了初评,符合申报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6月2日至6月9日。对初评结论持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提出书面投诉。投诉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署名,并于2022年6月9日前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18室,逾期不予受理。如公示期间无异议,将按文件通知要求上报省住建厅复审。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