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举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听证会的公告
2018-09-03  来源:市局办公室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广元市物业管理办法》(送审稿)的意见和建议,增加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就《广元市物业管理办法》(送审稿)的制定举行听证会。现将听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广元市物业管理办法》(送审稿)

二、报名办法:

(一)凡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市公民及本市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即日起都可以通过书面申请或网络的方式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7日16时。

报名时公民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告知姓名、职业、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邮编,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等证明,并确定代表本单位参加听证代表(仅限1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邮编等。

(二) 《广元市物业管理办法》(送审稿)可以在广元

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网站下载。

(三)报名的公民和单位应同时准备不少于300字的发言材料。

(四)听证会参加人数不超过30人。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人员,并将举行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其本人。

三、报名地址及邮箱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四楼政策法规科(利州东路612号)

邮箱: 1619714058@qq.com

联 系 人:赖玲琳  联系电话: 0839-3263421

附:参加听证会人员报名表

参加听证会人员报名表

姓 名?性 别?
民 族?年 龄?
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
邮政编码?电子信箱?
工作单位及职务?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手机座机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注明身份所属机关)?
简要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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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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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表仅供参加《广元市物业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制定听证会使用。

?????????? 2.被确定作为听证会代表的,申请人必须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

附件:《广元市物业管理办法》(送审稿)/upload/xwzx/2018/9/20180903113154732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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