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负面典型案例曝光 ——高处作业人员未佩戴五点式安全带
2026-01-22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今冬明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以“五查五改”推进全市住建领域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冬春行动”的通知》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国内部分地区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近期,我局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并一起高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五点式安全带的典型案例,现予以公开曝光,以案示警,以案促改。

案例概况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川港·PARK MALL项目施工单位四川明凯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施工人员在进行高处涂料作业时,存在未按规定佩戴五点式安全带(违规使用三点式安全带替代)、安全带“低挂高用”、作业面脚手板未满铺等安全隐患综合判定重大事故隐患。

处理措施

检查组立即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立即停工整改。责令该涂料作业班组立即停止高处作业。二是现场纠正隐患。监督施工方立即将不符合要求的三点式安全带更换为合格的五点式安全带,纠正安全带挂设方式,确保“高挂低用”,并按要求满铺作业面脚手板,在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严禁复工。三是强化主体责任。要求施工单位四川明凯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深刻反思,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立即组织对施工现场开展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加强安全教育。责成施工单位对该作业班组全体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三级安全教育”,确保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岗位安全知识和技能,提升安全防范意识。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请各相关单位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共同维护我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稳定向好局面。


无障碍
版权所有: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38号
网站标识码:5108000044
维护单位: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信息中心
蜀ICP备05000522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