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7日,市政府副市长叶长春专题调研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并主持召开全市城建系统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督办暨集中约谈会。
叶市长带队实地查看了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剑门关景区318自驾车营地项目、昭化古城景区新凡村水厂项目、市城区西湾水厂取水点等项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会议传达了省委省政府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组第四小组组长、省林业厅副厅长宾军宜在我市自然保护区督查汇报会上的讲话,相关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汇报了各自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并对城建系统下一阶段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叶市长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进一步强化思想,深化对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清醒认清全市在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管理、城镇供排水设施建设及营运、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城镇垃圾综合处理、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要痛下决心,强力整改。各县区要严格对照省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突出重点,逐级提出责任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方案,逐类进行举一反三,并逐一进行销号。三是要遵法守规,强化落实。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依照《城乡规划法》、《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区建设项目选址论证及报批程序,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通过,严禁开展任何建设。四是要精心规划,提前布局。严格规划实施和修编,实现保护和开发协调统一。五是要建章立制,严格执行。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针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六是要强化督察,执纪问责。市委市政府督察室要定期开展督察,市监察局要对及时对整改不彻底、慢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启动问责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