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党组成员、副局长韩顺东主持召开全市2019年城镇燃气及城市(县区)排水防涝工作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省燃气工作座谈会精神,通报了2019年汛期气候趋势研判,并就我市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全系统上下要深入汲取近期重大事故教训,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复杂气象形势,进一步坚定信心,勇于担当,常抓不懈,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城镇燃气及排水防涝安排部署,切实做好2019年的工作。
关于加强城镇燃气管理工作会议要求,一是进一步夯实行业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措施,认真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职责,规范燃气经营,加强燃气经营许可管理。早谋划、早启动、早安排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燃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履行建设基本程序,全面落实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加强储气设施能力建设,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助力乡村振兴,加强农村燃气管理,有力促进城乡燃气基础设施统筹协调发展。积极推进燃气设施建设提品质、补短板,促进燃气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深入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级负责的燃气安全责任制,明确领导者、管理者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明确岗位职责,建立燃气管理网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健全企业内部管理机构,必须按照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强化工作保障。要把燃气安全工作同企业经营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健全企业安全经营管理制度,确保企业主体责任制落实到位。三是突出重点,强化全市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开展住建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对燃气违法经营、超范围经营、瓶装燃气销售点、入户安全检查不规范、燃气质量进行专项整治。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典型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深入推进城镇燃气使用环节安全治理,全面摸排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风险,落实跟踪督促整改。全面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惩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抓好“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关于城市排水防涝工作会议要求,一是完善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责任制,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统筹协作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城市排水防涝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二是持续推进排水防涝补短板,做好充分准备,采取渗、滞、蓄、排等措施,加快易涝点整治,提高排水防涝设施标准和能力。三是加强排水防涝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重点对排涝泵站、污水厂站等设施设备管护、易涝区域汛期值守和现场管控、下穿排水设施等情况进行全面巡查,定期对排水管道、河道进行整治疏浚。四是努力提升应急处置抢险能力。严格制定落实应急预案及演练制度,加强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强化预警与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的应急处置机制,不断提升内涝预警预判水平,做好应急准备。
会议还对“五一”节前相关安全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市城建处、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