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城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充分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用好棚户区改造贷款资金的通知》(建保〔2014〕155号)精神,全面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根据《广元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广府办发[2015]3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拟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中心城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安置房源,请有意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开发项目名称、房源地址、住房类别、建筑面积、总套数、拟销售价格、预计交房时间等内容,在2015年7月15日之前,将资料报送至市房地产管理处。市房地产管理处将根据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拱的房源情况、优惠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比对,确定第一批安置房源库项目名单并在网上公示后供棚户区改造居民选购。
联系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局房地产管理处
联系人:黄晓燕 联系电话:3314687
2015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