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年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018-06-07  来源:市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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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城区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

为广泛深入宣传贯彻《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将散装水泥产业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促进行业绿色环保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散装水泥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川散发〔2018〕5号)要求,定于6月11日至15日开展全市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

一、宣传周主题

深入贯彻《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促进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宣传周工作重点

着力宣传实施《条例》对促进散装水泥产业法治化发展的重要意义;着力宣传实施《条例》对促进散装水泥产业绿色环保发展的保障作用;着力宣传实施《条例》对促进散装水泥产业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引导方向。

三、宣传周内容

(一)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区宣传工作。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市城区宣传工作,并对县区宣传工作进行督导。

(二)市城区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负责人要组织开展《条例》宣讲会,提高企业员工对《条例》的进一步认识,增强企业员工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加强企业的规范管理。

(三)市城区混凝土企业在运输车辆车头悬挂统一的宣传标语,标语内容为“宣传贯彻执行《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落款为“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宣”;砂浆企业在工地的砂浆罐身上悬挂统一标语,标语内容为“发展散装水泥 禁止现场搅拌”,落款为“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宣”。

四、宣传周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要高度重视本次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结合宣传主题,充分利用传统和新兴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重点开展面向建设、施工等单位的宣传。市城区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条例》宣讲会,并落实标语的悬挂。

(二)及时总结。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和市城区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要及时总结宣传工作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并于6月30日前将总结材料(包括图片资料)报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 2018年6月7日

(联系人:胡惠梅;联系电话:3264124;QQ:419379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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