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条纪律”掷地有声 保驾护航项目建设
2014-04-11  来源:gyjswpsf

    2014年3月17日,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局党组书记、局长宋明强同志,召集局属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建设项目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宋局长在谈话会上听取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查找问题、即知即改的情况汇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和措施点评,并对领导干部和建设项目负责人提出了“六条纪律”:

    不准从事与建设行业有关的推销、经营或以他人名义合资、合股、合作从事与建设行业有关的经商办企业;不准干预和插手以及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承揽和变相承揽参与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等以谋取私利;不准接受相关企事业单位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准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不准个人决定或者变相决定单位采购及项目比选事项;不准利用手中权力对服务对象实施打击报复或者吃、拿、卡、要。

    宋局长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及建设项目负责人要切实严格自律、遵纪守法,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建设项目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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