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造价咨询单位: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核查及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8〕535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情况,现要求如下: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和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分支机构和省外入川造价咨询企业)要秉承实事求是、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通知》要求的核查内容开展自查工作,撰写自查报告,并于2018年 7月10日前提交我办。
特此通知。
(联系人:冉智友 电话:3262907)?
广元市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投标办公室? ??
2018年7月5日?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