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建设单位、施工企业:
按照省培考办要求,我市自2015年下半年起已开始换(补)发由城乡建设部监制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为进一步扶持本地建筑企业发展,壮大本地企业建设人才队伍,结合管理工作实际,综合各建筑企业意见,经向省培考办申请并取得同意,自2016年5月1日起,凡未及时办理证书验证续期或换(补)证业务导致证书失效的,持证人通过继续教育的方式取得近三年(2014年—2016年)的《继续教育证书》,可申请换(补)证业务。
各有关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相关负责人要及时做好失效证书清理工作,务必在今年之内将失效证书更换为国证,过期将不再办理此项业务。同时,对通过涂改、伪造等方式取得的虚假证书一律不予换证。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6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