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我县“4A”旅游县城靓丽夜景,县路灯管理所加强巡查力度,全力保障路(景)灯设施的安全运行。
一是县路灯管理所坚持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作为一贯的工作方针。在执行值班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夜间巡逻制度。
二是充分利用职工居住分散的特点,将所有职工分组、分片,以市民密集的道路为重点,加强对城区的路灯、景观灯及其附属设施的巡查力度,以便做到及时发现损坏及时修复,确保各类照明设施的正常开放和安全运行。
三是结合城管中队在巡查同时检查路灯安全情况,并及时反馈路灯所,全年已成功处理两起汽车撞毁路灯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