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建设工程档案的集中、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针对部分建设工程尤其是教育、卫生系统灾后重建工程建设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工程档案的实际,今年以来,市城建档案馆继续加大建设工程档案催交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截止4月底,向城区部分学校、医院等单位发出《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告知书》20余份,要求建设单位在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与市城建档案馆衔接办理档案资料完善、移交进馆事宜,逾期不办理或办理时间超过6个月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移交城监大队进行执法处理。通知发出后,不少单位主动前往城建档案馆衔接,着手完善档案资料、办理竣工备案和档案整理移交工作,为确保建设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和加快进馆速度奠定了重要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