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青川县住建局组织相关股室学习了四川省人民政府319号令《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会议由副局长杨芳丽主持。
会上,相关股室对新《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新的《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从3月1日起执行,农房建设管理将迈上新台阶,农房安全选址、抗震设防、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将得到全面提升,农房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将得到提高。

通过学习,住建局对相关业务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规范,提高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住建局将进一步规范农房建设程序,维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