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旺苍房管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第四批)的通知》(川财投[2012]336号)、《关于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第五批)的通知》(川财投[2012]428号)和《关于提前下达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川财投[2012]429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今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总体安排及任务分配
2013年全市共争取到农村危房改造任务9240户,其中2012年第四批、第五批任务5760户(纳入2013年目标任务),2013年预下达任务3480户。补助标准为7500元/户(中央补助资金),具体任务分配详见附表。
二、工作要求
为改善农村居住条件,国家近几年从补助标准和改造范围等方面持续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支持力度,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抓住这一有利机遇,克服工作量大,矛盾多等困难,强化程序审批,质量监督,资金使用,信息录入等方面的管理,在“精、细”上下功夫,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现就相关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把好程序审批关。各县区必须严格按照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12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建村[2012]87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申请、评议、审核、审批、验收、挂牌等工作步骤,对全年任务进行统筹安排,考虑农忙、雨季和人员外出务工等因素,把握好改造进度,维护好社会稳定。
(二)把好工程质量关。各县区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1]115号),积极探索抗震安全检查合格与补助资金拨付进度相挂钩的具体措施,要组织技术力量开展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专业技术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
(三)把好资金使用关。各县区要严格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按核定的资金发放人数及金额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及时将资金拨到危房改造户一折通上。项目开工前,按审批补助额度先付50%补助资金,项目竣工后经由当地建设部门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各县区要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并做到专款专用,严禁将资金挪作他用。
(四)把好信息录入和报送关。各县区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加强信息系统数据更新和信息录入工作,抽调专人负责,建立危房改造台账,按程序和进度及时核对更新数据资料,杜绝出现图片、身份证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情况。每月20日前将该项工作进展情况和月报报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村镇科(联系人:仲彩霞,电话:0839-3262916,QQ邮箱:313763429@qq.com)。
(五)加大改造任务争取力度。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惠民工程、民生工程,各县区要抓住国家重点支持秦巴山区农村危房改造机遇,加强与省厅的对接,积极争取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三、加强督查
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将会同相关单位和部门,对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不按要求开展工作或进度缓慢的县区将予以通报,并与年度目标考核挂钩,严格逗硬奖惩。
特此通知。
附件: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3年3月21日
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
地区 安排任务数
2012任务2013年完成数 2013年预下达任务数
第四批 第五批 小计
广元市 396 5364 3480 9240
苍溪县 3228 3000 6228
旺苍县 143 366 509
剑阁县 1188 480 1668
青川县 0
利州区 117 117
元坝区 0
朝天区 136 582 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