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30日
附件:川办函208号附件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