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房管局、经济开发区建环局,局属各有关科室、直属单位,市规划局相关科室:
现将广元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办关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积极迎接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的通知》(广安办〔2017〕22)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安委会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
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房管局、经济开发区建环局,局属各有关科室、直属单位,市规划局相关科室:
现将广元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办关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积极迎接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的通知》(广安办〔2017〕22)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安委会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