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市城区办理购房财政补贴有关事宜的公告
2017-11-16  来源:市局网管室

广大购房群众:

《广元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35条措施》(广府发〔2015〕13),已于2017年6月30到期并停止执行。为确保对农村居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城镇低收入家庭三类人群财政补贴落实到位,请符合条件的购房群众本人,于2017年9月29前持相关资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A区一楼办理申请财政补贴事宜,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行承担,请相互转告。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7年8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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