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多举措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见实效
2016-08-19  来源:gyjswpsf

严格落实相关政策,确保改造对象的准确。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做好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建村镇发【2016】376号文件精神,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扶贫移民局共同核定改造对象。在优先实施我县23个脱贫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的基础上,各乡镇确保对象及时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并按“十三五任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改任务”要求进行标记。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规定,已纳入易地扶贫迁农户不得再作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加强资金监管,实行专款专用,由县级财政对专款集中管理、封闭运行、统一使用,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截留、挤占和挪用。对改造验收合格的,由县财政按照新的补贴标准:C级(维修加固)8500元/户、D级新建20000元/户,直接将款打到农户一卡通。

建立信息档案,实施规范管理。坚持对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档案登记造册、确保建立台帐材料齐全、一户一档、规范管理。同时督促各乡(镇)及时将农户信息录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以便于后续扩大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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