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
2016-11-08  来源:gyjswpsf

各市(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

为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六巡查组来川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的迎检工作,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巡查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在当地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安排部署。本次安全生产巡查迎检情况将纳入对各市(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的年度工作考核。

二、落实责任,切实做好迎检准备

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安全巡查相关工作的迎检准备,确保迎检工作落到实处。要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认真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并整改完善。要重点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台账建立兵督促整改落实到位,日常安全监督记录完整闭合等。严格按照本次巡查的内容要求和时间节点认真梳理汇总相关工作资料以备查。

三、立即行动,切实确保监管到位

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对本辖区的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督检查。要实施网格化管理,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全体安全监督人员分片参与的工作格局。重点加强支模架、深基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项目,要坚决责令停工整改,确保各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1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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