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规建住发〔2014〕基11号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关于全面推行“工法展示,样板引路”
质量安全控制和管理方法的通知
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各建设开发单位、监理单位、市属施工企业、市外入广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消除施工安全隐患和质量投诉,切实保障广大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当前各项工作相结合的要求,我局筹资修建了“广元市建筑工程施工工法集中展示区”,对我市当前建筑工程常用的200多种主要施工工法进行集中展示。经局研究决定,从2014年2月20日起,在我市辖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工法展示,样板引路”质量安全控制和管理方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法展示的目的
开展工程施工和安全操作涉及的主要工法进行集中展示,目的在于通过观摩学习和样板引路,使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和每个工班、每个操作个人都明白每道工序该怎么做、达到什么标准,对于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市质安站、经济开发区分局和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认真组织观摩学习,并按照“广元市建筑工程施工工法集中展示区”展示的工法组织施工,把质量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措施落实到工程项目的每一个岗位,有效防范和遏制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全面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二、具体要求
(一)2014年2月20日起新开工项目在市基建建工管理处办理压证施工手续时,建设单位应组织建设项目管理人员、监理班子技术人员、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和劳务企业)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各工班全体操作人员,集体到“广元市建筑工程施工工法集中展示区”观摩学习。
(二)观摩学习后,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签定承诺书,确立项目质量和安全目标。承诺书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市质安站各存一份。
(三)续建项目由市质安站牵头组织上述人员观摩学习。
(四)3万平方米及以上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总承
包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规划,自行组织修建现场工法展示点,强化质量、安全目标控制和人员技能培训,并设置参观专用通道,自觉接受广大购房业主监督。
(五)签定施工承包合同时,建设单位不得随意压级压价,人为降低质量和安全标准,使质量安全控制措施难以落实。
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要参照市中心城区推行工法展示的作法,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加强现场督促检查,促进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在本年度得到较大提升。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4年2月17日
抄送:省住建厅,局属相关部门。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办公室 2014年2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