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12月18日,广元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在局四楼会议室召开评审会,建筑设计、行业管理等单位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编制的《广元市低碳生态住宅小区评价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行评审。与会专家听取了四川省建筑科学院对《细则》编制工作的汇报,审查了《细则》送审稿,并进行了充分的讨论,认为:《细则》编制依据引用准确、内容齐全、可操作性强,通过评审。

《细则》通过评审,对指导和规范广元地区低碳生态住宅小区的评价,促进启动低碳生态住宅小区的申报评审,提高低碳生态住宅小区的建设水平,推动广元市国家级低碳城市建设具有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