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开发区建环局,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企业:
近年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工程建设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积极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和“质量强市”工作,狠抓质量源头管理,强化施工过程监控,加大验收监督力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持续上升。但是,随着我市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建设项目数量增多,在质量管理力量和管理水平上出现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主体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等现象依然存在,混凝土现浇楼板及二次结构施工质量差、擅自变更设计文件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及市委七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秉承以人为本的城建理念,坚持工程建设“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大力弘扬铸造精品的工匠精神,突出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以落实主体责任为抓手,强化工程质量过程控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加强工程质量监管,进一步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为高质量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奠定基础。
二、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落实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内容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并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
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定的现场管理经验,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对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相应责任。要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在开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严禁对工程进行违法发包、肢解发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2.勘察单位负责人应由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担任,对因勘察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所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严禁挂靠,不得提供虚假的勘察成果资料,提供的勘察成果相关的签字、盖章手续要齐全,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勘察文件编制深度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要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勘察问题,按规定参加地基验槽、基础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3.设计单位负责人应由取得相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主导专业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除外),并具备设计质量管理能力的人员担任,承担民用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原则上由注册建筑师担任,对因设计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严禁挂靠,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执行业务,要保证设计文件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按要求提供加盖有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和执业人员印章的设计文件,要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设计问题,按规定参加地基验槽、基础验收、主体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4.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由项目总监担任,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要严格按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并确保所有人员到岗履职,总监、专监、监理员要按照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监理,完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不得承担与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工程监理业务。
5.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由项目经理担任,对因施工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到岗履职尽责,必须严格按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并确保所有人员在岗履职。要严格按照经图审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严禁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在建设工程基础验收、主体验收和竣工验收三个重要阶段,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将项目各责任主体负责人的验收评价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并如实记录在案,对负责人没有参加验收或验收表态不明确的,一律视为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不得进行竣工备案;对验收中走过场的,要责令重新进行验收,并对责任人进行约谈、上不良记录、扣诚信分。
(二)加强监理行业监管
监理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转;应当拥有与监理工程数量、规模相适应的实验检测设备。监理企业在接受监督考核检查时,要如实提供实验检测设备和实验检测设备定期校验或计量的认证文件。监理机构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编制由总监执行的监理大纲和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工程特点、专业要求,以及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工程材料、施工质量进行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项目监理机构要编制平行检验计划,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平行检验,检验比例不得低于验收标准要求,不得以见证检测及其他方式替代平行检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季度对监理工作质量进行一次考评,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控制专项检查,落实监理企业主体责任,对现场履职差的监理企业及人员要采取上不良记录、扣减诚信分等方式从重处理。
(三)加强施工企业现场作业质量控制
1.加强现浇混凝土结构楼板质量控制
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方案中应有保证现浇楼板质量的控制措施,并认真执行。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提交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并列入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实行旁站监理和平行检验。施工单位要采取必要的过程质量控制手段,确保模板支撑系统牢固,保证钢筋骨架不位移,保证楼板厚度满足设计要求,不得随意留置施工缝;要加强检查现场混凝土的坍落度,在施工现场泵送混凝土前,再做一次坍落度实验,并做好实验记录,对坍落度超标的混凝土严禁使用。对采用分离式配筋的现浇楼板,在无负筋范围内,若设计文件中没有明确控制温度应力的措施,施工现场应在纵横向增设钢筋网,钢筋直径不小于6mm,间距不大于200mm,增设筋两端应与板内负筋搭接。
2.加强二次结构施工质量控制
建设单位应要求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明确二次结构的构造柱位置及规格,施工单位要严格按设计文件及有关规范、图集要求施工。施工单位在对建筑工程进行二次结构施工前须根据设计文件制定二次结构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应包括材料要求、构造措施、施工工艺、明确与不同专业配合的注意事项等;二次结构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审核通过后报建设、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砌体填充墙与钢筋混凝土构件交接处,应严格按照现行图集要求加挂钢丝网或耐碱玻纤网格布,楼梯间和人流通道的填充墙,应双面采用钢丝网砂浆面层。在进行主体验收前,各项目必须先完成挂网施工步骤,否则,不得进行主体验收。
(四)加强勘察设计变更管理
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施工单位要认真执行《广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变更管理办法》(广规建住发〔2016〕基1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勘察设计文件一经审查合格,对涉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涉及公共利益、购房业主利益、公共安全,涉及建筑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变更。若确实需要对已经审查合格的勘察设计文件进行重大变更(具体详见广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重大变更项目表)时,必须严格执行“先备案,后施工”的程序,并将变更备案文件及时报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施工、监理等单位发现重大变更后的施工图未经审查备案的,应拒绝使用,并及时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未经审查备案的勘察设计变更文件,不得作为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的依据,相关部门不得办理规划核实手续。
(五)加强保温节能专项施工监督管理
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专业施工单位应按经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实施。当设计变更有损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经原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重新审查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备案。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鉴定及备案。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应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51/5033-2014)对相关性能进行复验,取样送检批次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外墙保温工程的饰面材料应符合国家建筑标准图集《外墙保温建筑构造》(10J121)、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51/5033-2014)和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加强外墙饰面材料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外墙保温系统原则上不设计、使用面砖湿贴进行外墙饰面。如必须采用饰面砖饰面时,必须有保温层与饰面砖安全性与耐久性的措施,并单独进行型式检验和方案论证,耐候性检验中应包含耐冻融周期实验和饰面砖粘接强度拉拔实验。建筑节能保温工程在隐蔽前,必须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专项验收,并通知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和质量监督机构参加;建筑节能工程专项验收合格后,参与专项验收的单位须在《四川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签署意见,并由建设单位完善好质保资料到建筑节能监督部门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问题导向,建立分工协作和责任追究机制。要根据本地区建筑施工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针对当前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重点检查各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任情况,加大对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质量情况以及工程质量通病治理的监督力度,加强日常抽查、巡查,定期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和县区交叉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及时查处、纠正,并予以通报。对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要严格按照《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影响恶劣的,要对企业和责任人记不良记录,并上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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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18 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