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治理行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突出城乡结合部、学校、厂矿、车站、景区等环境卫生整治、病媒生物防制,清除卫生死角29981处,清理垃圾1792.3吨。启动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和卫生细胞创建,促进城乡面貌持续改善。推动“厕所革命”全域延伸,抓好城镇公厕、农村户厕和旅游厕所建设管理。严格落实市、县、乡三级“双段长制”,持续抓好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
市容秩序提升行动。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便民服务点交易秩序,引导流动摊贩入场入市、合法有序经营,保持环境干净整洁。加强车辆停放和宠物饲养管理。抓好城区河道水面漂浮物清理保洁。严格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清理覆盖非法小广告3万余处。探索实施“街长制”,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
蓝天保卫行动。督促建筑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六个100%”作业规范,严管重罚沿街抛撒、随意倾倒渣土、建筑垃圾的行为。持续实施清明节定点祭祀。开展“清尘”行动,规范环卫作业程序,提高精细化保洁水平,降低城市积尘负荷。抓好焚烧秸秆垃圾杂物、油烟扰民治理,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
垃圾污水治理行动。完善分类设施,规范收、转、运、处等关键环节,发挥强制分类单位要示范引领作用,抓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实施新一轮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启动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
文明素质提升行动。市、县、乡、村四级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引领,发挥广告、餐饮等行业协会、志愿者作用,引导市民群众广泛参与,推动制定社区居民公约,养成健康卫生的生活习惯和文明新风尚,促进共建共治共享,积极改善城乡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