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通知
2020-11-25  来源:市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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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质安站,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今冬明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就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岁末年初,各地正处在建设高峰期,是事故多发易发的高峰期。各县区质安站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克服侥幸思想和松懈麻痹情绪,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将冬季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

各县区质安站、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根据冬季建筑施工特点,切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安全生产各方责任主体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部署本单位所承建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施工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有效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制度。二是要按照《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广住建〔2020255号),重点抓好深基坑、脚手架、支模架、建筑起重机械、“四口五临边”防护、设备机具使用和管理、施工现场围墙、宿舍、食堂、办公室等重大危险部位和临时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的施工安全问题以及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台帐,落实整改,及时消除隐患。三是要继续严厉打击各类涉及建筑施工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及施工安全的举报投诉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查处,对本辖区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四是要按照省厅《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20331号)要求,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家里单位要切实做好预防建筑施工火灾事故的相关工作,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是否规范,楼层临时消防系统是否同步安装使用,施工现场保温材料、塑料模板、安全密目网及活动板房等材质防火等级、阻燃指标是否达标,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品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现场必须配置数量充足、有效的消防设施。五是根据气候变化,灵活安排不同工种工作,遇到恶劣天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采取有效防冻、防滑措施后再正常施工;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采取有效的防滑防冻措施。六是切实加强对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努力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七是妥善处理施工从业人员工资支付、岁末返乡心切等实际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思想稳定和安全生产。 ? ? ? ?

三、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应急能力

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根据冬季施工的特点,全面开展冬季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的跟踪检查工作,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和专家等应急资源,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能及时妥善进行处置。

各县区质安站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检查巡查力度,以“严细实”的作风和对安全隐患“零容忍”的态度,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项目,按照相关法律依据,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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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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