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巩固和推进我市“平安小区”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全面深化平安建设,1月9日,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组织市城区50余家物业服务企业召开市城区物业服务项目“平安小区”创建工作培训动员会议,并印发《广元市“平安小区”创建标准及评分细则(试行)》,会议就平安小区建设提出五项要求,一是物业公司要明确“平安小区”创建目标和标准,建立工作小组,制定并落实治安防范、流动人口登记、房屋出租登记等各项工作制度。二是在小区内加强宣传力度,加大群众对平安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三是完善小区软、硬件设施,抓好小区内物防、人防和技防等措施的落实。四是建立与各街道办(社区)、综治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互通工作情报,做好协作联动。五是将“平安小区”创建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各物业企业要积极与街道办(社区)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对创建工作不重视,工作不力,影响“平安小区”创建的企业,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计入不良信用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