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规建住发〔2014〕21号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 元 市 教 育 局
广 元 市 文 明 办
广 元 市 总 工 会
共 青 团 广 元 市 委
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人社局、教育局、文明办、工会、团委,各建筑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建发〔2013〕25号)精神,确保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训、法律普及和思想文化教育,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决定,结合我市实际,在全市建筑工地深入推进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重要性
(一)创建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有利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农民工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建筑业农民工队伍约占进城务工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占从事建筑施工人员总数的90%以上,已成为建筑业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镇化进程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建筑企业通过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为农民工创造良好的学习交流环境,丰富业余文化生活,熟悉并适应城市生活提供了新的平台,对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创建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有利于提高农民工的综合素质
建筑领域的农民工战斗在建筑施工一线,他们文化水平和劳动技能的高低、文明施工和安全作业意识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在施工现场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在文化知识、劳动技能、安全施工、文明礼貌、社会公德、遵纪守法等方面对农民工进行培训,能够有效地解决农民工队伍中存在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安全意识和道德法治观念淡薄、不文明施工、违反操作规程等突出问题,对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树立理性依法维权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创建建筑工地农民工学校有利于提升建筑施工企业的竞争力
建筑施工企业在行业中的竞争力,最重要的是人才队伍建设和安全文明施工,通过农民工业余学校这个平台,对农民工进行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强化质量安全意识,有利于提升企业竞争力,增强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严格建校条件与标准,落实教育培训经费,切实做好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
(一)建校条件
1、市区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施工期间涉及农民工吃住统筹安排的工程项目,县区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500万以上、施工期间涉及农民工吃住统筹安排的工程项目,在工程开工后7日内须在建筑工地设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并正式开课。
2、在我省注册的具有一级以上资质的总承包施工企业应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总校,并设置场地。其承建的主要建设工程(包括在本省行政区域以外承接的工程)的工地,应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分校。其中,特级企业和一级企业应分别在2014年6月和12月底前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总校,并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开工前要填写《四川省建筑工地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备案表》(附件1),作为工程开工条件审查资料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凡达到应当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条件,而未建校或未按规定填报备案手续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工程开工资料时,应责令工程项目所在企业按规定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并完善备案手续。
4、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建筑施工企业应填写《四川省建筑工地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注销备案表》(附件2),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履行学校注销有关手续。
(二)建校标准
1、农民工业余学校应根据项目建筑面积或工程项目造价大小确定建校规模和学习场地,可在建设工地搭建临时用房时统筹安排,或依托建筑工地会议室、食堂、活动室设立。
2、教学场所必须安全可靠,使用面积不得小于40平方米,教室内必须配置课桌椅、黑板、电视机、DVD播放机等必需教学器具。
3、教室门口悬挂“××公司××项目农民工业余学校”校牌,室内四周墙上要有农民工业余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学员守则、教学计划等内容。
4、市级监管项目的农民工业余学校应配备远程视频教学系统。鼓励县区监管项目的农民工业余学校配备远程视频教学系统。
(三)教学要求
1、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培训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同时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卫生健康、文明礼仪和职业道德等知识培训。教学工作应结合工程实际因材施教,采取适合农民工的形式和方法进行。农民工培训应尽量安排在晚上或停工等空闲时间,与施工安全交底、技术交底、班前会等结合起来,运用多种形式开展集中教学培训工作。
2、建筑企业要组织企业负责人、技术管理人员和高技能人员到本企业工地的农民工业余学校巡回授课;要积极邀请劳动、安全、教育、卫生、公安、文化、工会、共青团等相关部门的专家授课。
3、学校每月集中授课总时间不少于6个学时,每次集中授课到课率应不低于80%,并留存有关教学影像资料备查。
(四)教育培训经费
各建筑企业应积极筹措、开源节流,加大农民工教育资金的投入,按照现行建设工程费组成的规定,从文明施工措施费、职工教育培训费等项中提取一定费用用于办学,确保农民工教育培训经费足额提取和使用。
三、开展层级考核,加大农民工业余学校的监督管理
(一)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负责对市级监管项目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创建、审核、检查、管理工作,局勘设科技科牵头负责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具体负责农民工业余学校建立和注销备案,市基建处在办理工程开工手续时负责对项目是否进行备案把关,市质安站负责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建立的指导、监督。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监管项目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创建、审核、检查、管理工作。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同时负责对四县区(市)农民工业余学校的指导、帮扶和督查工作。
(二)实行激励约束机制。把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的有效运行与责任主体的评优、评先紧密结合,相互联动。凡达到应当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条件,而未建校或未按规定填报备案手续、或项目在建期间农民工业余学校运行情况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申报省、市级建筑安全标化工地,不得参与“利州杯”优质工程评选,同时,对其施工单位进行不良行为记录扣分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对外省入川企业备案予以限制。
四、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各项建设工作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建立由建设、人社、教育、文明办、工会、共青团等部门和组织组成的工作协调机制,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认真落实省住建厅等六部门的有关要求,研究落实促进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对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的指导帮助,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建筑市场监管与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充分发挥行政管理优势,主要领导要将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机构与人员负责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备案、督查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每年6月20日及12月20日前向市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勘设科技科报送本地上半年与全年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开展情况,并于2014年3月底前将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办事机构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市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勘设科技科(联系电话:3267773)。
附件:1.四川省建筑工地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备案表
2.四川省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注销备案表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 市 人 社 局 市 教 育 局
市 文 明 办 市 总 工 会 共青团广元市委
2014年2月21日
附件1
四川省建筑工地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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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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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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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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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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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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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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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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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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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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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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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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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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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竣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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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学校 基本情况 |
学校职务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职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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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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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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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校概况 |
农民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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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场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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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基础设施 (分类填写已具备的设施设备、电教系统、图书资料等) |
名称 |
数量 |
名称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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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教学管理制度? 是□ 否□ 是否制定学员守则? 是□ 否□ 是否制定教学计划和内容?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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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日期 |
年 月 日 |
计划开学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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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报 备案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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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注销备 案管理部门或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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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四川省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注销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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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项目 概 况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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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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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概况 |
开学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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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注销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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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期间 主要活动 |
参训农民工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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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培训 |
工种 |
人 数 |
鉴定取证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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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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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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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 |
是否建立党组织?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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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团组织?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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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工会组织?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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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资 |
总数(万元) |
政府投入(万元) |
企业投入(万元) |
其他投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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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报 注销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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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注销 备案管理部门或单位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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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办公室 2014年2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