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区犬只扰民和违规饲养家禽专项整治行动拉开序幕
2017-07-18  来源:市城管执法支队

按照局党委安排,我市市城区犬只扰民和违规饲养家禽专项整治行动于711拉开为期1个月专项整治序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长淳廷才任组长,副局长贺云、姜绍胜任副组长,市城管执法支队、市城管警察支队、利州区治理办、经开区治理办、利州区物管办、利州区环卫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排查摸底、宣传劝导、执法检查、现场捕捉4个工作组。制定了广元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开展市城区犬只扰民和违规饲养家禽治理工作方案》。

二、广泛宣传发动。一是711日,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开利州区物管办、利州区治理办、经开区治理办,部分小区物管公司、业主代表会议,对市城区犬只扰民,违规饲养家禽等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要求各部门结合国卫巩固工作,加强小区管理,督促限期整改违规行为。715日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各工作组情况汇报,并针对相关问题,进一步细化整治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二是在市城区街道、小区公共广告栏内张贴《广元市城区犬只管理办法》307份,在主次街道、公园、广场、步行街、绿道,市场和火车站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段设置宣传牌165个。印发宣传资料10000份,设置宣传点11个,接受群众咨询1700余人次。以街道办事处为依托,充分发挥“城管社区居委会”基层组织作用,互联互动,集中人员在早、中、晚等时段在小区搭设宣传点,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知识宣传教育52场(次)。三是对37名养犬人不文明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4起敞放大型犬只的行为进行了曝光。

三、突出整治重点。一是加大对城市街道、广场、公园、绿道、居民小区、市场周边等公共场所巡查,对敞放犬只、随地排泄粪便等行为及时进行制止。责令溜犬人使用束犬绳束犬54起,督促清理犬只粪便91处。二是加大犬只扰民查处力度。送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47份。对在广场、商业街、廊道等公共场所29起溜狗行为进行了处罚,罚款1350元。督促栖凤路杜玉凤将收养的51只流浪犬只迁移到城郊饲养(家中尚有16只病犬,本人承诺本月底全部迁出)。处理群众投诉17起。三是加大对违规饲养家禽清理、排查。对11起在工地、绿化带、楼道敞放喂养鸡、鸭的行为责令当事人进行了整改。对6户游商小贩占道销售鸡、鸭、鸽子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27户居民在屋顶、小区内饲养鸡、鸭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结。四是加强流浪犬只管理。购置专业工具,落实保障措施,加强主、次干道、广场、绿道、步行街、市场、医院周边等公共场所巡查密度和频次,对巡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流浪犬只及时进行捕捉。截止716日,已捕捉流浪犬只21只。

通过广泛宣传和严格执法管理,广大市民环境意识、文明意识有了增强,服从管理,自觉整改不文明行为,市城区特别是中心城区犬只扰民和违规饲养家禽等行为已得到有效遏制,整治工作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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