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局党委安排,我市市城区犬只扰民和违规饲养家禽专项整治行动于7月11日拉开为期1个月专项整治序幕。
二、广泛宣传发动。一是7月11日,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开利州区物管办、利州区治理办、经开区治理办,部分小区物管公司、业主代表会议,对市城区犬只扰民,违规饲养家禽等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要求各部门结合国卫巩固工作,加强小区管理,督促限期整改违规行为。7月15日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各工作组情况汇报,并针对相关问题,进一步细化整治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二是在市城区街道、小区公共广告栏内张贴《广元市城区犬只管理办法》307份,在主次街道、公园、广场、步行街、绿道,市场和火车站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段设置宣传牌165个。印发宣传资料10000份,设置宣传点11个,接受群众咨询1700余人次。以街道办事处为依托,充分发挥“城管十社区居委会”基层组织作用,互联互动,集中人员在早、中、晚等时段在小区搭设宣传点,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知识宣传教育52场(次)。三是对37名养犬人不文明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4起敞放大型犬只的行为进行了曝光。
三、突出整治重点。一是加大对城市街道、广场、公园、绿道、居民小区、市场周边等公共场所巡查,对敞放犬只、随地排泄粪便等行为及时进行制止。责令溜犬人使用束犬绳束犬54起,督促清理犬只粪便91处。二是加大犬只扰民查处力度。送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47份。对在广场、商业街、廊道等公共场所29起溜狗行为进行了处罚,罚款1350元。督促栖凤路杜玉凤将收养的51只流浪犬只迁移到城郊饲养(家中尚有16只病犬,本人承诺本月底全部迁出)。处理群众投诉17起。三是加大对违规饲养家禽清理、排查。对11起在工地、绿化带、楼道敞放喂养鸡、鸭的行为责令当事人进行了整改。对6户游商小贩占道销售鸡、鸭、鸽子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27户居民在屋顶、小区内饲养鸡、鸭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结。四是加强流浪犬只管理。购置专业工具,落实保障措施,加强主、次干道、广场、绿道、步行街、市场、医院周边等公共场所巡查密度和频次,对巡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流浪犬只及时进行捕捉。截止7月16日,已捕捉流浪犬只21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