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宣传引导。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精神,组织召开了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在全局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明确了清退对象、范围及时限,提出了工作要求。各单位、部门及时传达局里工作会议精神,并利用宣传橱窗强化宣传,舆论引导,切实按照《通知》精神做好会员卡清退工作。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通知》明确要求,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清退活动的重要意义,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及时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切实组织好清退活动。领导干部要带头清退、作出表率,有效抓好会员卡清退工作,推动清退活动全面、深入、高效开展。
三是开展自查自纠。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局机关在职全体干部职工、局属单位班子成员及其中层以上干部,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持有清退范围内会员卡的,应及时清退;未持有或已将会员卡自行清退的,应由本人如实填写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报本单位,作出零持有报告,并明确指出自费和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发给本单位职工的会员卡除外,进一步明确了此次会员卡专项清退的具体内容,清退工作做到了有的放矢。
四是搞好督促检查。将清退活动开展情况纳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条规定”和市委“六个带头”、局党组“六个表率”的要求和开展“廉洁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防止走形式、搞变通,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对局机关在职全体干部职工、局属单位班子成员及其中层以上干部隐瞒不报、收多退少、边退边收,以及清退活动结束后个人再持有、收受或使用清退范围内会员卡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